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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0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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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版:民生
2016年10月17日

区法院大力实施“四化工作法”

撑起老年人“法律保护伞”

为切实增强老年人法律意识,日前,黄河涯司法所利用农村赶大集的有利时机,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宣传服务活动。工作人员以养老赡养、财产分割和遗嘱继承等为主要内容进行深入宣传,并现场解答老年人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,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。

(邹德阳 摄)

本报讯(记者 郝丽敏 通讯员 卢娜)“我年纪大了,腿脚不方便,多亏法院的同志一次次上门了解情况,给我儿子做工作,我才能顺利拿到钱。”近日,90岁高龄的张大娘拿到1080元赡养费激动地说。今年以来,区法院坚持诉讼流程简明化、诉调对接多元化、法律服务人性化、法制宣传常态化“四化工作法”,妥善处理涉老案件,为老年人撑起“法律保护伞”。该院连续多年被评为“全国老年人维权工作先进单位”。

区法院突出“快捷、高效、便民”特点,为涉老案件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适用简易程序,优先接待、优先立案、优先审理、优先执行;对于体弱多病、不便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当事人,采取主动上门立案、上门调解、就地开庭、上门送执行款等方式减少其诉累;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,依法及时减、免、缓诉讼费用。同时,该院积极探索老年维权“诉调对接”机制,加强与工会、妇联、派出所、司法所等部门的联系,注重发挥村干部、人民调解员、人民陪审员等外部力量在处理老年人维权案件方面的能动作用,尽可能通过诉前调解化解争议。

该院力促法律服务人性化,使老年人从细微之处感受司法温暖。在立案大厅设置饮水机、坐椅,并配备老花镜、放大镜等老年人用品;在审理过程中,对老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中不清楚、有矛盾的部分,采用询问的方式,引导老年当事人准确表达意愿;对审结后的涉老案件采取实地回访、电话回访、基层组织监督等方式定期回访,了解义务人自觉履行义务的情况,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。此外,该院设立老年人维权办公室,开通老年人维权信访专线,保证老年人维权信访案件有门进、有人管、有结果,形成长效维权机制。该院还不定期组织法官开展“老年维权法律宣传活动”,通过现场解答、送法入户、巡回审判等方式,增强老年人的法律维权意识,在社会上营造“以尊老敬老为荣”的良好氛围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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