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版:视线
2023年11月21日
食品安全科普知识(二)
三、食物要彻底煮熟烧透
1.烹调要煮熟、烧透。正确的烹调方法和适当的温度,可以杀死几乎所有的有害微生物,烹调食物的温度达到70℃有助于保证食用安全。因此,加工肉、禽、蛋、海产品等食物时要煮熟、烧透,尤其是烤肉、肉馅、大块的肉和整只鸡等。如果用小火,由于温度低,就必须延长时间,即“小火慢炖”。
2.再次食用要彻底加热。熟食室温放置后再食用,要二次加热;从冰箱里取出的生冷熟食,特别是剩饭剩菜,也不能直接食用,一定要彻底加热,蒸、煮、热透。重复加热剩菜剩饭,最好不要超过一次。
四、在安全的温度下保存食物
安全的温度是指不适于微生物生长、繁殖的温度。在5℃以下,60℃以上的条件下,绝大多数微生物可减缓生长繁殖的速度,或者停止生长。即5℃-60℃是食物不安全的危险温度。
1.室温不安全。在室温下,熟食存放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;熟食和易腐败变质食品应冷藏存放(5℃以下);烹调好的食物在食用前要保持在60℃以上。室温放置时间越长,微生物生长繁殖的风险就越大。从安全角度考虑,食物出锅后应立即食用。
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